常见的二手房落户纠纷主要是买卖双方经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卖方将房屋过户至买方名下,买方也已经付清款项了。但是等买方办理落户的手续时,卖方户口并没有从所交易的房屋中迁出,导致卖方的户口没办法迁入;也有遇到卖方的共同居住人的户口并没有迁出,甚至在交易后拒绝搬出导致买方户口没办法迁入。
因为户籍的迁入迁出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在对待户口纠纷时一般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人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人。
一、卖房怎么收房款
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总价。
2、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先付一定比例该房屋的首付款,过户时买方再付清余款。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3、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一次性付清房款。
4、买方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等到银行审批下来后,双方就可以到当地房屋过户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买方须到银行办理完结房屋抵押贷款手续,银行就会把买方申请的房屋抵押贷款一次性发放到卖方的银行账户。
5、如果买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该房屋,卖方可以收取买方除去贷款额后的首付款,买方到银行申请剩余房款的房屋抵押贷款,卖方可以配合买方到银行申请贷款,卖方给银行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等到贷款手续办理完结后,银行会将买方申请的房屋抵押贷款一次性发放到卖方账户。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6、卖方收取房款的方式:买方可以付现金给卖方;也可以由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卖方;卖方有POS机的话,买方还可以通过POS机刷卡支付房款。
二、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形是什么呢?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有以下情形: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逾期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或拒绝履行合同;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
6、买方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卖方拒绝退还定金。买方因限购政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归责于双方,那是政府调控的行政行为,本着无过错原则,卖方退还买方定金是应该和必须的;
7、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中介费拒不退还。在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限购政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各方均无过错,中介所收取的中介佣金应当予以退还。但中介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
8、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