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房产能转让吗
不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除非孩子父母能出示,卖掉过户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或生活等必须的证明,这份证明,需要住房所属房管部门认可,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我国法律还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5、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由此可见,社会上有很多人谎称自己可以帮助买卖此类房屋,但是请当事人不要轻易相信,以免造成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