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其中明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