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首先领取失业金必须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才行。所以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员工在这两种情况下辞职,就属于被迫辞职。通俗地讲,就是单位用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拖欠工资、加班费,不提供工作岗位。因为这些原因辞职,就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迫辞职,有权利领取失业金。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在离职后60天内完成提交工作,错过时间将不再进行批准。需要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各个地方有自己的地方规定,可以按照各地自己规定的条件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