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在高温天气,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露天作业的,或是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高温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在每年六到八月安排劳动者在炎热天气进行露天作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六十元的标准发放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不能低于四十五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