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老房子有土地证怎么办房产证
民法典规定,老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可以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买房时房产证办理程序
房产证办理程序具体为:
1、开发商提供立项批文、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测绘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初始登记;
2、登记机关对初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核准初始登记,向出卖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或收件单;
3、出卖人及时发出通知,便于买受人尽快提出办证申请;
4、买受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并提供证件材料和交纳相关税费;
5、登记机关审查后核准转移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办证程序告终。
以上就是律师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老房子没有房产证的,但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可以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界址等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