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试用期二天可以直接走人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可以直接走人。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你保留好快递单,作为你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合同试用期再签订之后,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在三天之前向公司方面提出申请,如果直接走人,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