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物与实物不符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也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现发货的商品与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是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关于索赔金额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中说明,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或者商品有存在有欺诈行为的,应补偿相关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在增加赔偿的金额数目上,应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的支付价款的3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低于500元的,直接赔付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