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职能科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国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需要继续优化完善。要按照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坚持优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机构职能法定化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设置机构、配置职能、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程序,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定化。
公信力的社会影响:
第一,2003年发生的“非典”促使国内的理论界对政府公信力开始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据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
第二,传媒组织对公信力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传媒公信力是负有社会责任的传播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客观、全面、及时、权威的信息,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
第三,对司法公信力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有:即一定社会的司法机构通过其职权活动在整个社会当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
第四,民间组织公信力。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指社会对一个组织的认可及信任程度,它通过法律约束和自律规范来体现。
法律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民政工作业务多元,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众多,要切实树牢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