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有些公司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