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根据现行惠州生育保险政策和惠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含5月1日)后生育的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现行惠州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生育津贴总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4、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奖励假80天不纳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