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非全日制的用工,个人的所得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个人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