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抵押没有效力。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无法办理抵押权登记。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具体什么意思?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乡政府需要颁发小产权产权证书。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根据规定,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