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伤公司不想承担怎么办
1、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那么单位不申请,家属或是劳动者自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人定的,时间是在1年,等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并评残之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
2、如果劳动局不给申请工伤,那么也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赔付标准
工伤赔付标准根据赔付的费用性质有所不同: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生活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