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十年以上劳动法有如何的规定
1、对工作十年以上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原单位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十年内将要退休的,也能签订该类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关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当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达到了15年,同时距离该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足5年了,基于此不允许单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至于连续工作10年,并未规定此时不能将员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