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转农户一次性每亩150元的奖励。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收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产品也免除增值税等。
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电费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