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第一条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具体政策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
个人商品房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商品房转让需要以下这些手续:(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预售商品房如何再转让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且该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就可以进行转让。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确权手续
1、申请登记。2、查验证件,勘察房屋。3、填写文本,缴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核实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如此,房屋所有者才从法律上取得了对房屋的真正占有、使用和处分权。购买了商品房的人同以其他形式取得其他类型的房地产一样,也必须办理房屋的登记确权手续,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商品房转让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没有办理过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只要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不需要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但是如果预售合同已经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2、个人转让商品房等住房,需要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做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就不得转让,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之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