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在开发建造房屋前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其中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对于土地使用权摊销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该土地使用权明确了使用年限为50年,所以在开发之前是需要按照50年的期限逐年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在开始动工建造房屋后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该企业属于自建建筑物,所以应当在建造时直接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一、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主要包括什么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包括:关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成本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新旧会计制度相比,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上有明显变化,具体为:
1、对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旧制度以竣工决算额作为入账价值,而新制度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新制度规定,为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相区别,企业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单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对于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新制度规定其入账价值按原调出单位的账面值加上新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等作为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