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答

法律规定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第三十六条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者在接到罚款通知或者裁决书后五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收到罚款后,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三十九条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小编提醒您,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基本是一致的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首先,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由合议庭或审判员独任审判,而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其次,简易程序的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而速裁程序则需要在庭审当天宣判。最后,审限也不同,...查看全文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

一、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如下: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分别

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区别:简易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由合议庭或单独审判员审理,审结期限为20日至1.5个月;速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只能由单独审判员审理,审结期限为10日至15日。...查看全文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

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查看全文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

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为: 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 3、审限不同,简易程...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差别?

律师解答: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 【...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法律分析: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 1、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审限不同。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简易程序的一...查看全文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刑诉)

定义: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区别: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而速裁程序,只...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一、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查看全文

仲裁适用简易程序

仲裁有简易程序,不过仲裁法并未对简易程序作出规定,由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的,不受仲裁规则中有关受理仲裁申请、送达答辩书、组成仲裁庭、通知开庭的期限的限制,可以立即组庭进行仲裁。...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是简易程序吗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审判方式和审限。速裁程序适用于轻罪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审限为十日;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院所有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审限为二十日。速裁程序适用于一些轻罪案件,如危险驾驶、盗窃...查看全文

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

1.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罪犯者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也是比较充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使用速裁程序,那么就可以适用,从而由审判员一人进行独审。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查看全文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总则 第三条 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查看全文

比较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在于审判形式、检察院参与和审限。简易程序可以由合议庭或审判员独任审判,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当庭宣判。简易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速裁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查看全文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法律规定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查看全文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法律分析:   适用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废止)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查看全文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差别?

律师解答: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为: 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 3、审限不同,简易程...查看全文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差别?

法律解析: 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区别为: 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 3、审限不同,简易程...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