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总之,深圳地区的产假规定是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标准执行的。一般顺产生产的产假是98天,生产前产妇可以休假15天,剖腹生产的会多30天。生产大出血等症状医院判定属于难产的,可以申请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生产多胞胎的,根据单胎的标准每多增加一个胎儿就可延长15天的产假。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双倍计算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注重提高女劳动模范、一线女职工和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