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上级监管部门是当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局。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
主管医疗护理质量,医疗纠纷,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总协调。
一、防疫规范制度
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主管本市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区、县卫生局负责本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市和区、县卫生防疫站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传染病监测以及疫情处理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
二、公共卫生项目包括哪些?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4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
三、设立卫健办是什么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其是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了原其它部门承担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而设立的。国家卫健委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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