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保局属于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及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而卫生健康委员会则属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卫生事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因此,医保局不归卫健委管辖。但是,在医疗领域中,医保局和卫健委的工作存在着协作关系。例如,在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情况发生时,医保局需要与卫健委密切合作,对医疗保障政策进行统筹协调。另外,在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医保局和卫健委也需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总的来说,虽然医保局不归卫健委管辖,但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和协作关系,共同维护和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