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单位拖欠工资诉讼时效是多少
1、劳动者追讨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2、如果劳动者在职的,仲裁时效不受限制。
二、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解决方式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1)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对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即使经营亏损甚至破产,也必须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只要单位扣发的工资不在代扣、扣发、减发工资的法定范围内,就是非法的。
2、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