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方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明确了监督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和资料,收集信息,约谈询问等多种方式,以便全面客观地了解被检查机关的工作情况。2. 监督对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明确了监督对象,包括受理、审理案件的法院和检察院,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机关和人员。3. 监督内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明确了监督内容,包括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独立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查看办案材料、审判文书和调解书等,以便确保司法公正。4. 监督结果: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明确了监督结果,包括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积极改进和加强工作,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四条 监察机关对行使职权的机关和人员进行监察,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可以对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全部事项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