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