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新就业的,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2、辞职后灵活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是在辞职前,就已经落实好了新的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新的用人单位就业后,可在直接将原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入新的就业单位。如果是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就业的,社保关系不用转接,只要原单位停保后,就可以由新的用人单位在原账户上继续缴纳就行了;如果是跨统筹区就业的,到新单位上班后,可请求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帮助自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按照新单位的待遇标准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如果辞职后属于自谋职业的,在同一个城市的,只要凭本人离职证明,就可以到社保部门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手续,即由单位缴费变更为个人缴费,并重新开设银行代扣代缴账户,便于社保部门每月扣款;如果是跨城市灵活就业的,由于在户籍以外的地方无法办理个人缴纳职工社保的业务,这种情况,只能在原来的城市以个人身份来缴纳。
一、中断缴社保之后还可以怎么缴纳
如果重新就业,可以按照在岗职工的要求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就业,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
1.重新就业的,按照在岗职工的要求继续缴纳。很多人之所以会中断缴纳社保,其主原因就是因为辞职、离职而造成的。如果重新就业后,可有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将以前的社保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由原来的参保地转入现在工作地所在的当地社保部门,从社保关系转入到单位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办理基本养老关系账户时,都是按照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的依据,虽然中断了,但不废止。但是医疗保险中断后,以前的缴费年限虽然要累计计算,但中断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后继续缴纳的,根据中断时间的长短,有一个观察期。第二,如果没有重新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
2.如果没有重新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中断后,如果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也不想重新就业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部门申请继续缴纳,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关系一般都是在户籍所在地,中断后,其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中断的年限是不能计算缴费年限的。继续缴纳后,可能最大的影响就是办理退休的时间需要往后推移,医疗保险缴费也可能在退休前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社保缴费中断后,并不意味着社保基本账户的终止,只要继续进行缴纳,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仍然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