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迁房转商品房的条件如下:
1、土地出让金由受让人、受赠人缴纳。受让人、受赠人应在交易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持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土地出让金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有关业务时收取,征收的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国库。房屋用途为住宅和非住宅分套转让的,在缴纳土地出金后不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报批手续,不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房屋所在宗地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此后其他各套房屋转让时,其土地出让年限相应缩短,以使同一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保持相同的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