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就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称为“阴合同”,一份对外,称为“阳合同”。“阴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等为目的;“阳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显示房屋真实的成交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