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厂宿舍拆迁职工可以由工厂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也可以为其租赁新的宿舍居住。搬迁企业在原则上是应该安置全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该和职工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企业和职工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或者是职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到新的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