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孩子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孩子协议书首先是需要写清楚夫妻双方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主要就是写清楚自己的情况,内容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信息。
2、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5、债务的处理。
6、违约处理。
7、争议处理。
二、离婚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孩子协议书能否撤销?
不能撤销,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子给孩子是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促成离婚的必要条件之一。即使房子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因为离婚财产分割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属于特别法,因此不可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该赠与一般是不能单独撤销的,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因欺诈、胁迫等事由导致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关系的内容部分或整体撤销,因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赠与子女房产可以同时撤销。「注意」如夫妻协议离婚及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拒绝按协议约定为子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这样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赠与方拒绝按协议约定为子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撤销对子女的赠与,作为受赠人的子女是可以起诉要求赠与方履行赠与房屋的义务及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
法律上来说,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构成赠与合同的前提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因离婚协议涉及人身、财产关系,具有整体性,离婚协议的达成并不要求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且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部分往往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作出的承诺。因此,在相对方已经按约定与赠与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赠与人也应按约定履行给付房屋的义务。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的,那么离婚协议相对方或受赠子女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交付房屋及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夫妻关系的解除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也可以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议,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通过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通常状况之下,离婚协议书是约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将房产证赠予孩子的话也可以写进去。
三、父母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财产可以分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虽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但这并不代表离婚的时候,父母就理所应当的应该把其中一部分或者说全部的财产都留给孩子,所以,关于财产是否可以分给孩子的这个问题,双方必须要妥善协商处理,中意方拒绝把财产给孩子的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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