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自陷风险具体来说包括两种情况。被害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其他的行为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被害人统一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对于前一行为来说,责任由被害人承担,例如一个人傍晚躺在高速公路上被碾死,这时就无法追究车主的责任。如果是受到诈骗的情况下陷入风险,由于是遭受到欺骗而作出的行为,所以不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诈骗者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后一行为来说,被害人承诺放弃自己的法益,但这种放弃仅限于轻伤范围以内,财产也可以放弃。例如,被害人自愿被打成轻伤,法律不会介入,但如果被害人被打成重伤,即使是自愿让对方打,但法律也会介入追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