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时弄虚作假劳动合同,若是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或无效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当事人可能受到什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二)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求职者只披露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主要是指与劳动者任职资格匹配的信息,一般包括:求职者的年龄、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主要为是否患有不适宜从事求职岗位的疾病;学历、职业资格、工作技能;工作经历、是否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等。至于与招聘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如婚姻状况、生活经历、与劳动能力无关的生理缺陷等,应属于个人隐私,用人单位不能强求披露。
办理求职档案是骗局吗
办理求职档案是骗局,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根据最新调查,有五成求职者在求职包括兼职过程中遭遇过陷阱,招聘职位与实际职位不相符。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是求职陷阱中的惯用伎俩,比如说风险押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工资证明可以作假吗
不能的。收入证明的真假银行是可以查出来的。收入证明首先有三个特点是没有办法造假的:1、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此类的话一定要公司或者单位开具的“原始证明”,其他的一律没有效力。2、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盖章的话一般银行会要求要单位或者公司的圆章,必须是有鲜红颜色的,及时不是当时盖的章,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盖的章印也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此类情况也不易造假。3、一般收入证明的内容也很重要,但不在于多而在于精,银行会要求尽量突出重点。比如,除了姓名、年龄、职位等基本信息,还会要求其他的附属信息,尤其是公司或单位会按照实事求是的情况开具证明,此类也没有办法作假。
劳动合同空白合同有效吗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薪资、工作的时间以及会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等,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