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说明与要求
一、填表说明
1、表内所列事项,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要求字迹清楚,表述规范,必须用钢笔、毛笔或水性笔填写(黑色,不能用蓝色),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5、“工资情况”一栏不填写。
6. 填写《干部履历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填写者应先打好草稿,自己审核无误后再正式填写。正式《干部履历表》一人一份,填错不补。
7.报送时间:草稿表于2016年1月16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草稿表人事核完后而填写正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