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就农村基层干部是否只能镇政府委任作出回答,镇政府无权委任指定人员担任村长书记职务。村干部是所有村民选举出来的,镇政府,县政府委任的都无效。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如果镇政府有违法行为,村民可以依法投诉或起诉。村党委,村委会每3年选举一次,村委会不是政府单位,是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一级干部的任用、选拔,不应由政府产生,而应通过村民自己的推荐和选举产生。并由年满18岁的拥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