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房贷利息作为专项扣除项目进行抵扣。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房的情况,如何进行扣除呢?如果夫妻共同购买房产,并且共同还款,那么夫妻双方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享受房贷利息抵扣。例如,夫妻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需要还款6000元,那么夫妻双方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共同申报抵扣一半的房贷利息,即每人可抵扣3000元。但是,如果共同贷款购房,但只有一方还款,那么房贷利息抵扣只能由该方申报。例如,假设夫妻一方取得贷款用于购买房产,但两人共同登记所有权,每月还款6000元,则只有还款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享受房贷利息抵扣,另一方不能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在共同贷款购房时可以共同登记产权,但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房贷利息抵扣,却必须按照实际还款人进行申报和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