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假文凭应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假文凭应聘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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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_x000D_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_x000D_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_x000D_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_x000D_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