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薪是不是等于年终奖
十三薪也称为年底双薪,一般是单位年底按照约定向员工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与年终奖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十三薪被认为更侧重于奖励的性质,不属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劳动报酬。
十三薪并不必然等于年终奖。相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对于十三薪的支付制度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或劳动福利,在双方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并负有就考核情况进行举证的责任;十三薪则不同,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在相关制度中对支付条件进行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发放应当与绩效表现挂钩,用人单位应当有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等。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时,如果是新员工,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规定,一般也会支持新员工得到一定比例年终奖。
二、十三薪和年终奖有什么区别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也把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用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这两者是不同的。
年终双薪就是固定发放的工资,实际上就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是(本人一个月的工资)确定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年度最后一个月随12月份工资发放)也是确定的,不存在其他的发放方式和发放理由。年底双薪已经脱离了奖金的性质,成为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奖金有根本区别。奖金即奖励,是对员工的超额劳动和额外贡献的奖励。奖金是对员工超额劳动的报酬,年终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是在对员工全年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相应进行发放,其目的是对员工的全年工作进行考核。
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就是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攒下来放到年末来发。年底双薪并不对员工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而仅仅只是把员工一年当中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变成了双薪。
“十三薪”与年终奖都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十三薪“是用人单位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额外发放的月工资。而年终奖是企业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劳动者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十三薪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的工资额外发放,在性质上属于月工资的概念,而年终奖是奖金的概念,性质上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