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签订自动离职手续是可以拒绝的。
如果公司强迫员工离职,是很好收集证据的,这时候一方面要收集被迫离职的证据,为自己进行劳动仲裁做准备,另一方面要为自己今后的工作和发展做好准备!如果自己被无故辞退,还要进行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相关权利和权益。
寻找劳动仲裁机构
实际上劳动监察大队是能够解决这一类事情的,自己可以拨打有关的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会根据有关的情况来进行仲裁调解的,而且劳动监察大队也会要求公司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去完成这个离职的流程,因为一般情况下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给赔偿的,而且只要离职的时候交接完,该交接的工作正常公司是不会让员工不离职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的做法太过分的话,在仲裁这方面实际上对自己是有利的。
一定要让公司开好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对于一个员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自己要找一个新的公司的话,在之前有一些公司是需要离职证明的。所以在这方面一定不要退步,一定要到公司开完离职证明,办完离职手续之后自己才能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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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