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为原因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合同期变更租金怎么办
租赁合同期间一般不可以变更租金,除非当事人协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二、租赁物损坏如何承担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应该由谁负责房屋修复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4、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5、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