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工资追讨时效
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二、追讨工资的解决办法
1、协商: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2、仲裁: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3、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
4、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甚至给予处罚。
6、追讨工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劳动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