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乡村振兴局
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6个股室,即政秘股、规划财务股、开发指导股、行业扶贫指导股、社会(外资)扶贫股、督查考核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草拟全县扶贫开发政策,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拟定扶助补偿办法。
(二)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职责。
(三)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草拟全县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街道)、村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承接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职责。
(六)负责拟定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
(八)负责互助资金协会工作,拟定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监管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指导管理互助协会安全运营。
(九)负责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小额信贷扶贫工作。
(十)负责督查制度办法的拟定,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督查;对乡镇(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办督导。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市部门在定边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开展工作。协调富镇帮穷镇工作。协助开展东西部协作、“3+X”、“互联网+”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外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四)协调指导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十五)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单位:
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社会扶贫网络信息中心
内设机构:政秘股、规划财务股、开发指导股、行业扶贫指导股、社会(外资)扶贫股、督查考核股。
地址:
陕西省定边县东环路新乐小区
联系电话:
0912-4216724
工作时间:
08: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