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现在我国的价外税只有增值税一种,其他税都为价内税。
二、增值税是什么
1、书面的解释是: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增值的部分你要缴税,税率不同,缴税的金额也就不同,全面营改增后,一般来讲除了公司内部行为(如发工资等等)不缴纳增值税,其他都要缴,反正有“经营活动”几乎都涉及增值税:
1卖东西,销售货物要缴增值税;
2帮人加工东西,提供加工、修配劳务要交增值税;
3进口货物,要缴增值税;
我国是“以票控税”的,所以有增值税,就有“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现在还有电子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
2、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增值税计算公式
要缴增值税的单位,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1、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
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税率)=销售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税率=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