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具体情况如下: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或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一、上海房产税如何退回
上海房产税退税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针对本市户籍家庭而言,可办理上海房产税退税的情况为:
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针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而言,可办理上海房产税退税的情况为: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上海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上海房产税,可予退还。
此外,待其持证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上海房产税。
还有网友们请注意,上海房产税退税需要提供材料,当大家去房管局退税时不忘记携带:
1、全额房产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2、出售合同及购进新房合同<如果是预售房,还需提供房屋交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一次原有住房查询结果;
4、新购房屋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人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证明、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8、积分满120分上海居住证需要提供积分通知书,如之前居住证连续有效,必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连续居住证证明。(备注:派出所证明有效期限必须和居住证有效期限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9、积分未满120分上海居住证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连续满三年的居住证证明或老式的CW9人才类上海居住证副联通知书(原件);
10、纳税人上海开户银行;
11、税务机关需要纳税人提供的其他退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