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商铺一般情况,办理出租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大部分人的商铺都是出租给他人进行开店,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租金的问题,那么在法律中对于个人出租的商铺行为,出租税率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交城维税,按营业税额的3%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这个各地可能会有差别),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根据现行的房产税规定,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这是全国统一。至于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据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1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2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属于个人出租所涉及到的商铺税率,一般按照5%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按照营业额的7%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以及3%缴纳教育费的附加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