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年未签订劳合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