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区内以下收入,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合法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_x000D_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_x000D_
第二百八十二条_x000D_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