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地上死人停工一般要停多久
1、造成一人伤亡,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停工多久,处理完赔偿手续和接受完调查应该就可以开工了,但有些地方政府有规定进行处罚,要求停工整改。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在警示期内,禁止承接新的业务:
(1)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红色警示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视伤亡数量严重程度,逐步增加。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者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红色警示1到3个月。
(3)发生事故或者险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红色警示时间1到3个月。
(4)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商、检验检测等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照第1项的规定给予红色警示。
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