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扣税不发薪”仅从字义解释,应为“因扣税而不再发薪金”。
2、出现“扣税不发薪”主要分两种情况:
(1)应发放工资仅够充抵税费,不再发放薪金。
(2)以前已发放的薪金没有扣税,加在本次发放薪金总数里面一并扣税,实际发放薪金中并不包括这笔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