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也是有必要的,这种登记一般来说可以对抵押的资产做一个备案,也是为了方便管理,抵押登记应当在特定的部门对其进行抵押工作。那么,抵押登记能带来那些法律后果?下面就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登记了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抵押要不要进行登记
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显然,《担保法》把抵押物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并把抵押权产生与抵押合同生效等同。
由于抵押权以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为保证抵押权人利益,世界各国法律均规定了抵押登记制度。
(一)抵押物登记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在我国民法中,登记也是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看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笫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笫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笫六十一条笫一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笫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笫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笫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不动产抵押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必须办理登记的,如果仅仅签定了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物登记,那么该抵押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也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才能生效,抵押权人的利益才会受到法律的完整保护。
(二)抵押物进行登记能够有效地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由于设立抵押制度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 ,即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笫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条规定说明,当事人之间设立抵押合同之后,以本法笫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设定抵押的,如果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则抵押人于抵押权存续期间将抵押物出卖、转让或再次设定抵押、质押,并使抵押物转移至第三人占有时,抵押权人而不能向第三人就该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因为该项财产只能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产生效力,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主张抵押权。反之,如果该抵押物办理了登记,则该登记就具有对抗一切人包括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即抵押权人依抵押登记可以向任何第三人主张自己的抵押权,不论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均不得拒绝。
另外,抵押权登记也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复抵押现象的发生。即抵押物如果已经进行了登记,若抵押人想再次设定抵押关系,会受到抵押登记部门的严格审查,致使后一抵押关系的设立受到限制,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