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的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进行计算。根据法律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员工无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工资基数为平时工资的二倍。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